在輔導工作的範疇上,何謂「督導」?大部份輔導專業團體,都會規定其從事臨床輔導的會員,接受專業督導,以保障接受服務者及輔導員雙方的利益。
甚麼是輔導人員的督導?
當一位輔導員或心理治療師接受督導,是指他 / 她採用另一位輔導員或心理治療師所提供的服務,以檢視他 / 她向服務對象提供的工作,及他 / 她的專業成長──通常還包括他 / 她的個人成長。換言之,督導者是輔導員的顧問。
輔導員在採用個人督導服務之外,一般都會加上小組督導作為輔助。小組督導即是由數個治療師互相檢視及討論各人的工作,以達至共同成長。
為甚麼需要輔導人員的督導?
督導之所以重要,建基於兩個原因:
1.保護服務對象;及
2.提升輔導員的能力,讓他 / 她能為服務對象提供更有效及更具價值的輔導。
從接受服務對象的角度來說,由輔導關係以外的獨立第三者提供督導,因「旁觀者清」,既有助減低輔導員嚴重失察的危機,亦能協助輔導員審視他們對服務對象的感受、想法、行為及處理方法,從而保障服務對象的利益。
對輔導員來說,接受督導,可有機會省察他們與服務對象的關係,參考另一位治療師的意見,可促使他們檢視自己在輔導過程中帶給服務對象的觀念和訊息是否有差誤,並在有需要時,作出調整和改善。這好比一個出版研究論文的過程,很少科學家會認為無需通過「專業同儕評審」一關,便可發表研究結果;他們都知道,一份参考過專業同儕意見的科學文獻,質素肯定會比沒有經過審議的來得更高。
我們認為,所有輔導員或心理治療師,不論資歷,都需接受督導。
當輔導人員接受督導,如何處理保密原則?
當輔導員接受督導時,仍要確保堅守「為服務對象保密」的原則,:
1.輔導員提供予督導者的受助人資料,不會顯示能讓人辨識到受助人身份( 例如:全名) 的資料;
2.督導過程中涉及的資料,本身已受保密原則所約束;一般說來,這些資料也不會在督導關係以外提及。
換言之,雖然在督導的過程,督導者可知悉有關服務對象的詳細資料,但他/她是無法憑這些資料,追索或辨識得出該服務對象就是某某人的。再者,一般說來,督導者與輔導員也不會在督導關係之外,透露有關服務對象的資料。(如果因種種原因,督導者與輔導員有嚴重爭拗,督導者有可能將該輔導員的有關個案資料,提交予本身的督導者。)
如果您對輔導人員的督導存有疑問...
一旦督導關係建立,督導者與輔導員雙方都必須嚴格遵行專業操守,以保障服務對象的利益。雖然如此,服務對象仍可能會對自己的輔導員正在接受的督導安排,有所疑問;事實上,服務對象絕對有權詢問:「我的輔導員是怎樣接受督導的?」,而所有輔導員或心理治療師,都必須能提供詳細的答覆,包括例如:督導關係的性質、督導時數(以每月計,或單就該名服務對象的個案計)。








